鹏辉智慧储能制造基地项目: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
为深入贯彻落实“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”和“最多跑一次”的审批制度改革要求,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厅《关于全面推行“区域环评+环境标准”改革的指导意见》 (浙政办发【2017】57 号),衢州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(原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)于 2018年 4月 18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《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“区域环评+环境标准”改革实施方案》的通知(衢集管[2018]15 号),其方案中针对降低环评等级提出如下要求:“只要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和清单管理要求,项目环评可与规划环评共享环境现状、污染源调查等资料,简化相应评价内容。审批负面清单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,可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;原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,可以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。”本项目属于“三十五、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”中“77、电池制造384”中“其他(仅分割、焊接、组装的除外;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)”类别,因此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。
本项目位于衢州智造新城(原绿色产业集聚区)东港片区霞飞南路 59 号,不属于区域环评审批负面清单,符合所在区块环境准入条件。因此可以简化为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。
详情文件见附件:
【公示稿】衢州鹏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鹏辉智慧储能制造基地项目(年产5GWh储能电池项目)(重新报批)2023203.pdf